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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們在努力前進

男女在生理構造、心理特性原本不同,一般來說,男性體力強過女性、被歸之為強者、被要求「意志堅強」、「成功」、「出人頭地」、不能哭泣、顯露情緒、展示自身的脆弱。女性則被認為是弱者、「不理智」、「情緒化」,長久以受到「男主外、女主內」的觀念制約,必須以家庭為重。

 

因為兩性平權意識抬頭,國內從1990年《男女工作平等法草案》出爐,到2002年《兩性工作平等法》立法施行,再到2008年更名為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,婦女團體經過數十年不懈的努力,在禁止職場性別歧視、性騷擾、懷孕歧視,以及育嬰假和育嬰留職停薪、家庭照顧假等諸多權益方面有一定的進展。一項國內調查數據顯示:在25至29歲這個組別的女性,勞動參與率與同年齡層的男性接近,但是女性一過了30歲,勞動參與率便一路下滑,再也沒有回升,而30歲正是臺灣目前女性平均生育第一胎的年齡;顯示今日的職場環境、特別是對養育幼兒的女性非常不友善,許多女性一旦生育,就要面臨放棄事業和經濟自主,或蠟燭兩頭燒的艱難抉擇。

 

在高端主管方面,美國「Mercer」年度報告調查了42個國家、近600個機構和320萬員工,指出:全球女性占公司總人力比重約40%,但隨著職位上升,人數就節節下滑,進入管理階層的女性僅佔33%,擔任高階管理人員女性只有26%,而最高主管僅佔20%;平均而言,拉丁美洲的女性有47%掌握企業的財務報表,遠超過全球平均的28%;亞洲為27%、澳紐地區為25%,美國、加拿大為22%,反而是歐洲的17%遠遠落在後段。

 

時至今日,「追求精神自由、放棄家庭生活、彰顯自我」不再是離經叛道,女性更有自主權決定如何生活、是否結婚、生子、工作,無論在社會或政治方面,都能夠在很大範圍內彰顯自我,但是性別平權與職場平等,依然是條佈滿荊棘的道路。

 

在建築專業來說,女性面臨同樣的挑戰,猶記得筆者剛畢業曾去一家著名的大事務所應徵,就被明白告知「沒有意願雇用女性」;雖然今天學校中建築系的女生幾乎占到一半的比例,越來越多女性在本專業上經濟自主、擁有自己的事業,然而整體社會環境的男女不平等結構依然存在,對家庭、兒女時間的付出,仍是加諸於女性的責任。

 

「Mercer」的合夥人之一Brian Levine表示,「女性適應能力強,也善於管人、情商出類拔萃。這些都是我們創新、推動企業走向未來成功所需要的技能。」不只如此,女性心思細密,容易為人設身處地著想,很適合建築專業所需要的特質,加上女性特質堅忍有韌性,願意持久努力,都是社會亟需的力量。其實,無論男性或女性,每個人都有自身內在的男性與女性的特質能量,「男性能量」以自我為本位、敢於特立獨行、具有掌控力、多理性、但常關閉心扉,壓抑自己的情緒、感受,可能會疏離生命本身;……「女性能量」關乎感受、直覺與心靈,富於愛與慈悲。人應該能夠將兩種特質達到平衡與和諧,男性必須要重新敞開心靈;女性則應挺身而出,將自己從傳統的定義與角色中解放出來,成為自己人生的創造者。

 

女建築家學會的成立,或許是時勢所趨,也或許是女性專業者人數增加、希望彼此扶持、發揮自身能力所致;本期感謝女建築家學會理事長許麗玉籌畫相關內容,聚集了專業女性在建築各個議題上的表現,從跨國公司、國際視野,到社會與弱勢老人、小孩的關注,到精神層面的文化、歷史建築……,雖然仍有未盡收納之遺憾,如在教育上作育英才的老師們…….等,依然充分顯現出女性建築家的角色更多元、更不受侷限的格局,重要的是她們一直持續前進的步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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