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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新奇之外,數位建築能帶給社會什麼?

科技與藝術的對話關係,自遠古時代即未曾間斷,廣達林百里說:「科技本來就是人文的一部分,瓷器在一千年前是科技,現在是藝術。」

什麼是數位建築?數位藝術的意涵可包含兩個層面:一為工具面,把數位作為創作或藝術表現的工具;另一則是時代面,同時影響知識、經濟、與設計的思維模式。

數位建築的意涵可以是下面任何一種說法:
* 是「虛擬建築」,可以不考慮結構、造價、業主需求,可以天馬行空,滿足建築師被現實所壓抑的想像。
* 「數位建築」提供一種數位式的環境,讓生活更方便、生命更豐富。
‧生活中數位的電話、電視機、洗衣機、電冰箱等設備。
‧生命中開拓體驗者的新視野、新感受。
* 數位建築上除了工具性的便利之外,就是用電腦的能力產生新的造型、新的空間。
* 數位建築可被用於「概念設計」階段,具體的呈現了設計者的初始構想,做為與業者溝通的有效工具。
* 數位科技可做為「人」與「物」的中介者,電腦不只改變傳統的觀賞方式,也同時改變了藝術創作的理念與表現方法。
* 從「數位設備」進而為「數位空間」:科博館的太空劇場,迪士尼樂園的太空山、3D劇場等。
過去受限於製圖工具,設計者多只能畫幾何形狀,今天的電腦,則可以畫出任意曲線,並分析其造型,使之可以施工。因此,交大劉育東老師認為,數位科技重新定義了空間,讓一般人覺得城市與生活空間改變了,人們的生活體驗也更加豐富。

然而,數位不應只是設計工具的改變,更應該是設計無限可能性的思維觀念與思考模式的突破;數位工具不該改變藝術創作的本質,而是藉由數位來突顯藝術的意念傳達--科技藝術最大的意義並非在技術的創新,而在於實驗精神的提出及創造者意念的傳達。

如今,建築事務所作業的方式幾乎全用電腦繪圖,建築作業可說已全面數位化,應用在業務的獲得與非專業溝通的情況則更為普遍;尤有甚者,競圖中比的,不再是創意、機能、與問題之解決、思考之周延,而是先進昂貴的電腦設備與高超的數位技術下所呈現出的炫麗色彩,似乎誰用的電腦多,誰就可以爭取到較多的業務;這種風氣無異偏離了數位的真正意涵。
許多人對「數位」的疑問是:「除了新奇之外,數位建築能帶給社會什麼?」現代建築的大師們提出了功能主義的理論,他們要用新科技解決大眾的居住問題,他們看到新的生活方式。漢寶德先生說的好:「數位建築」要想真正與現代建築一樣塑造新的時代,必須在思想上超出科技遊戲的水平,上升到生活的、生命的層次。數位建築家必須向大家說明它所存在的意義,所解決的問題,所預見的未來。數位時代來臨,尚需要哲學的思考,才能為未來的世界指出新方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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