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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築師事務所能永續嗎?

建築師的養成不易,記得在學校賀陳詞老師教【建築概論】時,就明確地告訴我們:「建築是人文藝術與科學技術的結合,建築師應兼具理性與感性」;理想的建築系的課程除了專業科目外,應包含文化、歷史、社會、心理、邏輯、自然生態….,只要是跟人有關的就是建築師應該關心的,所以李灼明老師也說過一句名言:「一個好的建築師可以做總統!」因著建築師的專業,【建築法】保障了建築師的執業的權利,卻也賦予建築師一生的責任;所以建築師們有一句調侃的話:「賺著賣白菜的錢,操著賣白粉的心。」

建築師不是商人,事務所的經營卻是需要市場來源與企業管理,所以有人說事務所的組成最好有一人會作設計、一人會拿業務、一人會管理;一般設計者對財務、檔案資料、人員管理其實多不在行,然而經營難,合作更難;臺灣地區建築師事務所的經營型態個人事務所佔了絕大比例(超過九成三),其中開業而持續有正常建築業務的可能不到二成。

建築師走過了漫長的100多年的歷史,有過輝煌燦爛的年代,也經歷了顛簸坎坷的時光;70年代中期以前,經濟的增長促進了建築業的發展,建築師職業風光一時。從70年代的經濟衰退開始到現在,建築師職業遇到的困難超過以往任何時候,需求減少、設計案量減少、法律糾紛增加,加上經濟結構變化,現代通訊、電腦技術、網際網路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,氣候變遷、建築業的國際化、新技術湧現,都對建築業有直接、間接的影響,建築師面對巨大的挑戰,必須做出各種調整,以應付變化中的客觀世界。

 

在這種狀況下,建築師要生活似乎都不容易了,還能談事務所的永續嗎?不過儘管建築師一開始為了夢想而忙,後來也不要忙的忘了夢想。首先,建築的目的既是改進和提高人們的生活環境品質,建築師應持續精進本身的專業,以獲取公眾的信任,抱持這樣一個正面積極的理想,才有助於維持建築師職業多年來的正面社會形象。其次,任何公司的經營都必須要有核心理念與方法、手段,將事務所的類型、案源、規模定位清楚,確立事務所的競爭力何在,以共同的目標願景凝聚內部共識,並以合理而與時俱進的制度分工、整合與傳承,縱使理想似乎遙不可及,仍然值得我們努力有為者亦若是。

 

本期邀請JJP擔任特約主編,JJP團隊以「世代傳承與永續的建築實踐」這樣龐大的一個題目呈現出建築師專業實踐的各種面貌,在此十分感謝他們的幫忙;難得的是憑藉事務所的夥伴關係,得到國外大型事務所在永續傳承方面的經驗,印象最深刻的是研究部門的重要性和社會公益的付出,不論材料、工法、技術、用後評估、跨領域的專業,雖然表面上看來不符經濟效益,卻是提升事務所競爭力與形像的利器,而社會公益事項的參與更是值得我們學習。最後,潘先生以「人本」定位建築的本質,也為建築的「恆久性」下了最好的註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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